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济南市历下区纪委监委对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徐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长期隐瞒个人有关事项;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南市历下区纪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南市纪委会议审议、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琳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历下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济南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济南市历下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中共济南市历下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终止;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