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了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青金罚决字〔2024〕9号文件,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52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显示,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互联网贷款信息披露不规范;为企业指定增信机构。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作出罚款52万元的决定。
时任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个人信贷中心临时负责人张忠文,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受到警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于2024年8月8日对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及张忠文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新黄河·大鱼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年内,恒丰银行已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已收到至少6张罚单,累计罚款金额数百万元。出现的违规问题包括票据业务审查不严、信贷资金挪用、贷前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其中,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房地产资金被挪用等被罚款380万元。
恒丰银行总部位于济南,截至2023年末,在全国设有330余家分支机构,并在上海和青岛设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2019年,中央汇金公司成为其第一大股东,2024年中国足彩网: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新的第一大股东。
恒丰银行曾于2014年首次提出上市计划,后因各种原因推迟。2017年,该行宣布加快上市步伐,并计划在2018年底前完成H股上市,2019年底前完成A股增发。然而,至今恒丰银行仍未实现上市目标,成为国内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尚未上市的两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