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推行停车资源共享
停车关系群众的生活出行,也关乎城市的运行发展。 2月20日,记者从《济南市停车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停车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提出,推行停车资源共享。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主城区停车供需矛盾凸显,老旧小区和医院、学校、商圈等区域停车难问题突出。截至去年底,济南市的私家车保有量已达380多万辆。
为优化停车供给结构,规范停车秩序,满足群众合理停车需求,《济南市停车条例》对停车规划与建设、停车泊位设置与使用、停车服务与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体育中国足彩网场馆等公共设施单位在符合安全条件下,应当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鼓励其他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鼓励住宅小区周边商业、办公等区域的停车场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与住宅小区居民共享停车资源;提供共享服务的停车泊位,可以实行有偿使用。
《济南市停车条例》还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幼儿园、医院、景区、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码头以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规划落客区,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新建学校、幼儿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将停车泊位设置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为校内教职工停车和接送学生停车提供便利;老旧住宅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业聚集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健 实习生 魏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