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协原主席李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被指搞变相拉票
中新社北京8月26日电 中国官方26日通报,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佳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他被指“在党内选举中搞变相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李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佳同志党性原则缺失,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意识不强,在党内选举中搞变相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违规打探党风廉政意见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
官方通报称,李佳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鉴于李佳同志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且其能够配合组织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佳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省部级;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李佳生于1961年1月,辽宁大连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
1983年8月,李佳走出校门,最初是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的一名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进入新世纪,他出任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辽宁省副省长等职。
2008年12月,李佳跨省调动,此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2019年1月以后,李佳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据《山西日报》报道,今年8月2日,山西省政协十二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足彩网:免去李佳同志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另据官媒报道,近日举行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经表决,“追认中国足彩网:撤销李佳同志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完)